基础医学院各年级研究生及导师:
根据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》(财教【2013】19号)和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》(校发【2014】296号)(附件1)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开展“2015年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”的申报工作:
一、参评对象
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2015年所有在籍研究生。
二、参评成果要求
1.参评成果为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发明专利及竞赛获奖等(详见附件2);
2.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;
3.成果的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;
4.成果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—2015年12月31日。
三、奖励标准
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依据学校预算下达的奖励经费额度,结合研究生获得学术业绩的年度总积分核算后按比例发放。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记分标准见附件2。
四、具体申报要求
1.申报时间:2016年3月15-18日
2.提交材料:
纸质版:
1、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3-2)一式一份、电子版
2、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请成果统计表》(附件4-2/3/4)电子版、纸质版电子版:
《申请表》和相应的《一览表》电子版,以“学号+学生姓名”为文件名,word版本
3.申报地点: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
五、其他说明
1.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的成果,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,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的成果,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。
2.SCI、EI、ISTP、SSCI、A&HCI检索论文须提供在线检索证明或文章收录引用检索证明;哲学社会科学类A、B、C、D类论文须提供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、文章复印件;发明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;竞赛获奖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证明材料原件核实无误后可返给申请人,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申请表》和相关复印件以申请人为单位建档备查。
注:附件下载链接及详细内容见校内通知,地址为http://oa.jlu.edu.cn/cache/20163/show232962.html
基础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
2016年3月15日